包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
包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,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、自治区党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,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。
主要职责是: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、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,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、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,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、复员干部、离退休干部、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、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、待遇保障工作,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、优待抚恤、帮扶援助等,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,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、纪念活动以及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等职责。
机构设置:
办公地址: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人和大厦7楼
办公时间:上午9:00—12:00;下午14:30-17:00(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)
联系方式:0472-5350027
直属单位:
包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
职能:主要负责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、组织关系、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,推动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,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;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、接待办理、心理疏导、权益咨询、政策解答、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、引导等工作;协助做好军属、烈属、伤病残军人、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;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、资料管理、汇总分析等工作;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,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,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、推介会、就业论坛等,搭建就业创业、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;承担全区退役军人信息系统建设相关工作;完成厅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办公地址: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人和大厦副楼
办公时间:上午9:00—12:00;下午14:30-17:00(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)
联系方式:0472-5221947
包头市军用供应站
办公时间:上午9:00—12:00;下午14:30-17:00(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)
联系方式:0472—2223852
包头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
职能:承担移交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的服务保障工作,协助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;协助开展军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和党的组织建设工作;组织军休干部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。
办公地址:包头市青山区民族路2号街坊
办公时间:上午9:00—12:00;下午14:30-17:00(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)
联系方式:0472—5140211
包头市革命烈士陵园
职能:主要是为了纪念1945年11月和1948年4月我解放军两次攻打包头英勇牺牲的烈士而修建的。承担着“纪念烈士,教育人民,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维护与环境美化,烈士骨灰存放,烈士遗物和革命史料陈列,革命史料收集编写,烈士文物档案建立与文物保管,革命烈士纪念活动组织,存放县团级以上干部骨灰”的工作职责。
办公地址:包头市东河区转龙藏
办公时间:上午9:00—12:00;下午14:30-17:00(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)
联系方式:0472-4360583